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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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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gs have changed

i used to care,but things have chan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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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월 16일

我终究还是一土鳖

就算有那么超过一千首的英文歌能让我觉得得那么舒服,那么High,那么洒脱,那么自由,那么...真正打动我的还是中国人自己歌曲的,甚至包括一些当年的偶像流行歌,你没法让我不这样。当我还是一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儿的时候,我就习惯坐在我家那栋二层小破楼的最后一级台阶上,在那个曾经让我从最上级滚到最下级居然毫发无损的台阶上,我抱着膝盖,听着楼上我家或者邻居大哥整天放着的中文歌:我爸拥有当时最牛比的红灯牌立体声收录机,那么多自己录的TDK磁带,里面全是当年流行的中文歌,还有一些大概是最早的中国人翻唱的美国民歌,我在台阶上听到最多的就是那首《欧,苏珊娜》,我一听那歌就难过,可我爸还放个不停。现在我爸老了,好久不听歌了,只是一直爱看NBA和职业拳击,当然还有中文配音的外国影片,我妈倒是常通过听歌来治疗胃病,我为她下了不少当前的流行歌,她听高兴了肚子就不涨了,这真让我高兴;邻居大哥叫贺晓春,我小时候都跟他混,他比我大四五岁,长得高瘦,我跟他采芦苇做笛子吹,捉田螺,捉壁虎拔尾巴,甚至到他初中的学校也就是我爸当语文老师的六中去偷文具,美其名曰:“收货”。我和他吵过一次非常严重牵扯到家长的架,不过第二天儿童节还在一个小学的我们在学校举行的活动上遇到立马就像啥事儿没有。他还当面教唆我打一个比我大很多的他的同学,那家伙居然被我压在身下狠揍了一顿(我那时远没现在这么瘦)。贺晓春的磁带都是港台的流行歌,很多都是粤语,如童安格、郑智化、张学友、谭咏林等等。他总是把声音开到最大,整个楼都听得到。就这样,现在我居然会对很多粤语的老歌印象无比深刻。我在小学5年级搬离了那个小镇,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到贺晓春的消息就是在2年前,我妈在报纸上看到,他在那个镇子的桥上被车撞成重伤,肇事者逃逸,有人把他送到医院没留名就走了,请好心人联系,重谢。我妈说那个帮他的人肯定认识肇事者,所以没留名也始终没现身。

我又想起童年楼下的那个小姑娘,名叫刘晶晶,比我小三岁,她家很早就有了录象机,有很多我没看过的港台录象带那玩意儿比磁带大一号,都是黑的。而我从来就没有过,第一台能放图象的东西就是20年后大二才有的DVD。她家的二楼有涂了红漆的木地板,我爱在那儿和她一起看港台录象带,这对我而言太奢侈了!!当然这完全不同于现在去电影院只是为了和美女待上半天,趁她看得入神的时候狠狠地瞄她两眼,闻一闻她的香味啥的,完全是两码子事。我们过家家伴夫妻,在地上挖泥当饭菜,然后唠唠叨叨:“孩子们,开饭了,来吃饭啦。”(当时还没听说过计划生育)。我们赛跑,我唯一胜过她的一次是因为一辆大卡车挡了路,我勇敢地迎面冲了过去而她没有,第一次首先碰到墙壁的我发现她有那么点淑女了。后来我买了双好鞋,晚上和她一起坐台阶,就提议再比一把,她一句话没说就走到路边,结果我大败。第二天运动会我起跑就摔了个狗吃屎,小组垫底,她比我低两个年纪,一路夺冠。再后来就有非常好的同学要我把她叫出来聊天,因为她是大美女,你小子艳福不浅,我惊奇得不行了,因为我根本没把她当女的,不知道为啥,我一直没叫她出来。几年后我回小镇,原来的同学们告诉我,刘晶晶已经是六中的校花了,镇上对她有想法的男的多得不得了。我没心没肺地笑了几下,继续和同学回忆当年写的自认为是黄色小说的东西,题目叫<强奸计划>,我们一致认为“流氓”是个极其下流的词汇,后来被那家伙他爸发现了,还和颜悦色地带着启东口音对我说:“以后不要再写了啊。”于是我们像疯子一样傻笑,那个笑得最猛的家伙最让我佩服因为我笑地没他长,当年就是他叫我约刘晶晶出来的。后来大学放假回家一个我早不认识的老邻居来我家,带来刘晶晶的消息:“那丫头现在有172了,跟你差不多高,那丫头真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我笑笑,当时的我正迷恋一个小小的古灵精怪的浙江姑娘。

所以你说我听那么多的欧美音乐又怎么样?我没在欧美过过,就算过过又怎么样?要没这黄土地我压根不会为任何声音感动,中国的土产大黄狗最亲切可爱,任你苏格兰牧羊犬还是德国黑贝说起来多牛比多吊。你说我能不爱国么,这片乡土飞扬的地方是我一辈子的最爱!就算我爱看欧美的电影,以听的懂原版配音为荣,就算我爱看欧美a片,为其硕大强悍猛烈而性奋折服,就算我因和热情的西班牙女郎一路聊天而幻想连篇好几个月那又怎么样?我还是喜欢奶奶用一口地道的南通土话夸奖我的情形,我只会低着头温顺地仰视着只有一米五几的她,我的婴儿时期是陪着她在农村度过的;我还是喜欢黄皮肤的中国女孩,你的美丽可爱是无与伦比的,我为你的灵动的黑眼睛而沉醉,你细声细气的优雅嗓音胜过天籁,哪怕你分手时绝情的话,都比一切欧美音乐好听一万倍;那年站在屋前默默看着妈妈在老路拐角处远去的外婆,妈妈说,你外婆肯定在流着泪看我,我知道,因为妈妈眼里也满是泪水,外婆去世的那个夏天,我脑子里满是这一首歌:甜密密,你笑得多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

感谢喳静曾经用南京口音叫我罗大佑,说实话当时的我还有点不屑,我还当自己是个听欧美音乐的有品位的文艺青年,一个脱离了庸俗趣味的有理想的年轻人,其实不然。今天晚上看了篇乐评,听了一首罗的老歌,突然我就着了魔,于是买了两瓶酒,把摆渡上所有能下的罗大佑的歌全下了。吗呀,这些当年马路上到处放的不能再流行的老歌是那么的贴心,那么的真切,直入我的心,没有任何阻挡。我当然知道Bob Dylan也是你的偶像,不过你比那丫的美国老头性感一万倍,真的!(王昆儿别骂我啊哈哈)

所以我不再把听欧美音乐当一件牛比事儿了,以前的所谓的不装牛比多少是做在表面的,现在是完全发自真心大!当然我还会继续接受欧美资本主义歌曲的毒害,不过这没啥好牛比的,好中国歌照样听。真心希望现在中国人自己的流行歌和摇滚乐能做好,别老是成天爱得半死不活的或者虚伪轻浮让别人觉得你比文盲都不如,现实感受远远有意思的多。事实上我现处于类似失恋和真正离别的状态,你看还得罗大佑多年前的老歌来让我感觉一把,不然我就废了。我在几个G的英文歌里吃力而乐此不疲地拖动着这仅有的罗大佑的歌,就像一个十足的土鳖,土得兴奋,土得骄傲,不能自拔。我终究还是一土鳖。    

试试用智能abc5.0打“yueyu”,居然只有个“越狱”而不是“粤语”,我在第一段用到这个,真气人,嘿嘿,现在粤语歌倒真没越狱流行。

7월 15일

本科的快活日子

这是三年前本科毕业之后写的东西,今天翻看以前刻的盘突然发现了这玩意儿,删了部分让我肉麻的,发上来缅怀一下那个快乐的四年,作为我的7年毕业留念。研究生生活不要去回忆了,啥事儿没干成。这两年真是烦的一比,到现在还烦,还好马上要滚蛋了,NND! 我反复听着老崔的《花房姑娘》,真是太他吗符合我的心情了,还是那句话: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花房姑娘。听着听着心就空了,得,回家去过成熟圆滑不露声色的安稳日子吧,大爷去也!

 大一时我根本不听摇滚,但我喜欢听歌倒是真的,从初中或者说小学高年级时候开始我就把买磁带当作一种生活必需。当然了,小时候听的东西现在说起来没面子,不比我哥们儿王昆儿,他从初中就买涅磐的原盘听,而我听的第一张cd还是枪花的盗版,还是在过年新买的dvd机上听的,而且我当时已经大二了。那时我刚刚听摇滚不到一年,仅有的几盘摇滚磁带被我听烂了,在用上了cd后我开始怀疑当初我怎么能忍受磁带的音质,磁带的不能快速选歌,磁带的品种匮乏得可怜,听磁带的没面子等等。不过那段时间却是我后来常常怀念的,那时的我单纯的很,除了成绩烂之外没什么烦恼,王碟王是那时侯开始和我好起来的,他的成绩比我好一点,所以日子过的更是吊而郎当。

 我们在英语跳级班认识,第二堂课就偶然坐在一起,既而一起吃了饭,以后就一直坐一起,除了有几次上课之前吵架例外。有一天下课前王昆拔下耳机,从随身听里取出一盘磁带借给我听,出于礼貌和好奇,我爽快的接受了这盘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之后就没有还。这就是我的启蒙专辑,来源是霸占王昆儿的。碟王本人认为我的第一张摇滚带子是greenday,那是因为他记性不太好,事实上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记性差的可以,不过那确实是我开始听的时间最长的一盘。从这以后我就通过共享碟王的磁带和自己少量购买的方式听了一些国内乃至国外的东西,总量不是很多,但是每一张都听了无数遍。其时我就跟着碟王去了梧桐,在和老扁或者王强讨价还价完碟王就推荐几盘打口磁带我买。当时我觉的打口磁带和碟牛比的一比吊,就高兴的买了,甚至嫌便宜。这些打口磁带包括大门,潘多拉枪花等,有几盘磁带的乐队名我忘了。买完我们就到旁边的西安馆子吃羊肉泡馍,吃的鼻涕直流才汗流浃背的出来,点上根烟,漫漫走到29路站,根本没想过这种日子还会有结束的一天。29路总统府站是一个中转站,我们经常在这里下上车,有几次是去红色气球看现场。

大二上学期底,也就是02年元旦前,我和王昆儿在三号门外交行背后的网吧上网,他在西祠上看到脑浊要到南京来演出的消息,地点就在红球,卖票点在南艺旁的一个琴行。王昆儿建议我邀请陈蕾一起去看,当时我和陈蕾认识不久,曾和她看了在学校的一场有胎记乐队的现场,看过一场非常失败的通宵电影,我当时很喜欢她,就说好,于是就和王昆儿去找卖票点和酒吧。我们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找到了南艺旁边的琴行,还碰上了暖场的乱日乐队,得知票要到酒吧去买。于是我们又摸到了鸡鸣寺,到红球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又得知票要当天到现场买,30块一张。后来我约了陈蕾,好象是1228号晚上看了脑浊,我们买了红球历史上的12号票,回去后我把票贴在墙上,第一次考研失败后连同墙上的所有摇滚乐队画全给撕了。我当时竟然没带烟!!看到激动时我就找旁边一学生模样的老实人要了根红塔山,那根烟好抽的一比吊糟啊!看到12点左右脑浊说我们今晚闹个通宵!陈蕾就说要走,因为唱的歌都一样,没意思了,你要看继续看吧,我一个人走没事的。我就和她一起打车回了学校。

后来我就常和王昆儿到红球玩,一起去的人里有他的老乡李志和李志的同学倪伯韩,在演出前经常会放碎瓜,据说是老板很喜欢的乐队,传言老板是南艺毕业的,碎南瓜后来成了冯昊最喜欢的乐队。后来又多了赵扎愈和郭雪晴,蒋天民和李力,许陈等,王爱书后来还在里边打工,俨然已经是南理工的摇滚基地了。王倩还当了王爱书乐队的主音在里面唱了一回,她被里面的情形吓的一比,一点也不奇怪,后来我们的红球就消失了,不过当初看演出的人却走到了一起,而且俨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小圈子,当然那是后话了,尤其对我而言。

大二过完年我拿着压岁钱买了cd机,哈哈,这下终于可以买碟了,我的心情非常之激动,觉得自己已经具备了作为摇滚青年的硬件条件。当然,是王昆儿兄弟陪我买的,买机子之前我们先到梧桐买了张碟作为试机碟,是一张金属合辑,封面上一个强壮的女人叫嚣着,身上似乎在流血。这也是我买的第一张打口cd,口子有半寸多长,在当时的我看来实在是很牛比。我们又跑到东站路边盗版碟店买了好几张碟,其中有pink floydbeatlesbelle and sebastian等等。接着就到新百边的卖当劳里喝咖啡,王昆儿开始讲课了,大体上内容有pink floyd的墙全球销量排第四,曾拍过电影,是迷幻乐的代表等,某部国产片子里儿子对父亲说,我是列侬的儿子等等。

我们就更加勤快的往梧桐跑了,当时的王昆在听thecure,每次和老板死磨硬泡之后,我们都会满足的往羊肉泡馍店跑。经过两年时间,他终于把thecure的所有专集凑全了,我也跟着买了不少打口,原盘和盗版。抽着烟听歌成了最爽的事,也成了一种习惯,后来又加上了二锅头,那就更是神仙过的日子了。

后来我们还发现了马台街附近以及南师大附近的碟店,基本上每次回学校手上都拎着一袋碟。我们常常为了找一两家碟店而漫无目的地逛,饿了就找家看样子有特色或者别人介绍过的店去吃一顿。我们好象永远拥有无限的时间,那个时期的我几乎就只做着这些事,单调而漫长,有着无数个记忆片段,却无法完整地回忆起一次经历。

有天晚上我们在星际旁边的黑幕崖网吧上网,旁边一个女孩的聊天让王昆儿看见了,王说,你也听摇滚?那女孩犹犹豫豫的说,是啊,我转眼一看,原来是在环保协会见过的郭雪晴。她在聊天时王昆教了歌特的英文写法,郭叹道,好专业啊!王昆一副正定自若的样子,又指着我说,周宇翔听pink floyd,是大师级的人物。于是我也正定自若了。可是郭雪晴说,你也听摇滚啊?没看出来嘛。这未免让我泄气,我连忙点了根烟,吸了起来,翻看着网上关于pink floyd的介绍。

其时的我正在听迷幻乐,诸如pink floydthedoorsgreatfuldead等等,我只是听说他们牛比才去听,并没有完全听进去。后来我第二次考研的时候多次花半天时间两瓶水听thedoors的所有专集,听得入迷,才知道以前只是听的自己的虚荣心,当时没有静下心来听也或者本来当时就没这感觉或者本身听这类歌的时间还不够长。当时的我对迷幻摇滚乐的起源和历史一知半解,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共鸣,不知道歌词,那时候的听力水平也不够,不会一种乐器,完全缺乏乐理知识。尽管这样,我还是凭着热情听了一年多的迷幻,当然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还接触了很多其他风格的音乐,我在仅仅因为觉得牛比和一点点感触的情况下坚持着,并且热情一直高涨。

大二之前我的生活是很积极向上的,除了成绩烂点儿,一学期挂上2门。我有两个最好的朋友,除了王昆儿就是冯昊了。在大一的一次三福喝酒中我们认识,喝完酒我们到401接着聊,因为一时冲动我们当场成了哥们儿。我们一起学抽烟,他学的比我快,我们经常晚上买包烟躲在310边抽边聊,等他寝室人回来就出去边走边聊,当时他在数学a班,我在c班,教室正好对门,于是要么我找他逃课抽烟要么他找我逃课抽烟。他的数学每次都九十多分或满分,我每次都不及格。

后来冯昊戒烟戒酒,这让我非常无聊,怎么跟王维思一样了?幸好许陈抽上了,而且还在努力学喝酒,很是让我高兴,不过那已经是毕业以后的事了。

大二之前的冯昊非常冲动和有激情,这也是我和他好的原因之一。我亲眼见过他拍桌子大骂他的班长,甚至直到大四前冯昊和王昆儿见面都跟仇人似的,一路对骂过去,让在场的我左右为难,但我们之间却从来没有发生任何哪怕一丁点儿的摩擦。我还和他班里的很多人交上了朋友。

大学期间最好的朋友就是王维思,冯昊和许陈了,我和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有着在一起最美好的回忆,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几乎构成了我的大学生活的全部。冯昊是我最早的哥们,大一大二的期末考试前我俩总是一起在三工五楼上自习,看书当然无聊,可是那是么的办法地,我一般隔五分钟出去抽根烟。冯昊是个能坐的住的人,而且看理科的东西效率高的惊人。不过他也常常看的郁闷,或者看的太快,早早复习完,这样我们就长时间的滞留在男厕所门前的窗口一根接一根的抽,喝着水,看着前来上厕所的女孩们,往往在抽完第n根时候总有一个人及时提议回去,另外一个人便会吃惊自己刚想说的话被对方说了。

夏天的时候,我们吃完晚饭早早的在三工占了位子,天太早,先到楼下聊会天吧。我们坐在楼下开始抽烟,没多久就会有熟人经过进而讲三五分钟的话,其中不乏同样不想看书的同志,于是一直聊到三工要关门,身上被蚊子叮的快挂了。一开始我们常碰到徐斌,后来就会出现王维思了,当我们还不是很熟的时候,王还是会克制自己去上自习的,天知道他是真上自习去了。可是后来他越来越没耐心,经常满三工的找我回去买水果吃或者去金海商社坐坐之类哪怕看我抽烟陪我逛校园都行,我每次都极其爽快的答应了,以至于后来我每次在教室见到他就想走。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之后我逃了无数的英语课,那个漂亮的女老师丁兰天早盯上了我,导致英语56级都没及格,尽管在路上她还会非常客气微笑地和我打招呼。

许陈冯昊王维思还是有自制力的,许陈大一大二学习用功,拿过一等奖学金,大三学吉他听摇滚之后再也没拿过任何奖励;冯昊平时花的时间不多,但考前努力,成绩也相当之好,只是偏科;王则是爱在寝室复习,买一大堆水果,听着歌看书,效率底的一比吊,还惹寝室人烦,然而每学期只挂两三门;我则是越挂越离谱,大三下学期我挂了12门,在接近死亡的边缘我才猛然觉悟,最后靠绝地大反击才勉强四年毕业。我毕业时,这三人中只有许陈还在我身旁,他见证了我大学期间的一切喜怒哀乐,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

从大二暑假去内蒙古开始我们成为好朋友。虽然我们同处一室,但是之前话并不多,况且许陈原来是个话极少的人,在寝室夜话里我和赵岩丁奇一大黄聊的天昏地暗的时候,许陈总是默默的伏在床上,忍受着因噪音而失眠的痛苦。在内蒙古我由于陈蕾的事而极度郁闷,此时许陈成了我最好的倾诉对象,他总是能耐心的听完我的话,陪我抽烟,叹气,用笨拙的话劝我不要难过。过完暑假,我们就常常一块玩了。

我跟许陈学弹吉他,他也跟我听上了摇滚,后来我们又一起复习考研。在031011月的时候我和许陈冯昊一起复习考研,当时许陈和南农大的某女关系密切,经常出去玩。每次晚上回来我和冯昊都要到三号门接他,听许陈讲他们的进展情况,相与笑乐,常常得出很多关于男女关系的最新论断,许陈的思想变化极快,而且越来越前卫,往往让我们忘记了还要上自习,聊到兴头上我们就原路返回华诚,买上二锅头和吃的。

大二的我满腔热情的忙着环保协会的事,期间认识了陈蕾,我们都要参加去内蒙古赤峰的活动。天热起来了,我一天天的期待在内蒙古和北京和陈蕾有个好结果。然而事与愿违,我亲眼看见我心爱的女孩酒后倒在别的男人怀里,就在我旁边。那晚我喝了一半就遛了出来,我受不了酒席上的繁复辞令,尽管前几次我坐在陈蕾旁边,替她喝了一大半的酒,可是这一次我自己没喝多少就醉了。完全没有和哥们一起喝醉的痛快,更没有自己睡前听歌喝酒的陶醉。在内蒙古呆了十多天,那帮男男女女们大多散坐在地上说着醉话,一个录音机在放王菲,还有人在跟着哼起来,不一会儿,我的肠子开始翻滚。在坚持了大约十多分钟后,我逃到了房间里,打开cd机,放上了快乐分裂。我不知道要是没有薛文广和许陈,我会不会死在赤峰,也许除了他俩没有人理过我,我像是被遗忘了一般。总之,大二的暑假是我大学四年最痛苦狼狈的时间,这期间还有些更要命的事,我再也不想回忆了。可惜当时的我竟然没有发现独自喝酒的好处,只是喜欢晚上在外边独自抽烟,还曾给一个老乞丐递了根烟,尝试搭讪,可惜他根本不会说话。不过这个暑假总算是过去了,万幸,我又回到南京了。

大三的我立刻变了,从积极到消沉乃至颓废,我开始成天坐在床边抽烟听歌,墙上贴满了摇滚乐队的宣传画,班里的女生怀疑我晚上看着这些画能否睡着,我哧之以鼻,除了王昆叫我买碟哪儿也不想去。我跟着许陈学起了吉他,这让我更加迷恋宿舍。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听歌加上一包烟成了我生活,于是我很自然的发现了二锅头。上学期很快就过去了,带着十几门红灯的我回家过年了,我很无所谓,当时的我根本不想有什么好结果,当然根本没想过未来。

王昆儿每次来寝室找我我都在,他说的最多的就是,阿比,你咋了呀,你咋成这了?他北方人的语言和语调十分搞笑,我一遍遍的模仿,甚至笑的打跌。有几次他对我的生活状态很不满,于是我们吵的一比。

后来我的心情竟然好起来了。贾章科来了,王昆儿和一帮人斗志高昂地搞起了宣传,我也跟着玩玩,于是认识了不少人。这里面有赵扎愈,蒋天明,华其中,张弦,王爱书,刘愈南,当然还有以前认识但不熟悉的蝈蝈。不久一舍楼下有人贴了广告卖摇滚碟,广告贴在一舍大门右边,一张紫色的小海报,上面写着出售摇滚cdpatti smith,the doors等等。我们发现找到同志了,就去他们宿舍,认识了马魁和刘少辉,他们的碟摆了一床。刘少辉是个完全靠努力练出来的吉他手,我第一次见刘就对他印象特别好,我们让他表演一段,结果他调了半天的弦最终没有成功,这让我觉得他太紧张了,一定是个好人,事实证明如此。

到大四快毕业时,这个圈子已经非常壮观了,对我而言新增加了七月,妖怪,猫,苏杭,兔子,刘宇,赌徒,李淘,晨曦,小云彩,风儿一干人等,很多人是当时理工大逸事的斑竹或者飞翔鸟话剧社的成员,一大半的人听摇滚,一大半的人是电影爱好者,还有人在乐队混。大四下学期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在一舍楼下或者大超市门口坐成一排抽烟喝酒聊天吃西瓜冰淇淋等等。老成都也是我们的据点之一,几乎每次吃饭都去那儿,点菜的时候没人看菜单,一圈儿人每个报个菜,然后由其中的四川人负责喊话和把菜单递给老板。当然极地77也是个喝酒听歌的好地方,大二暑假我就慕名,大四的时候刘少辉刘宇在里面打工,于是那里也成了一帮人常去的地方。极地77总是演奏着我们所熟悉的英文歌曲和中文摇滚乐,我们曾经一群人占据二楼正中,也曾三三两两地过去听歌,我怀念在极地的日子。毕业后我几乎不再看摇滚演出,极地成了我唯一喜欢和愿意去的酒吧。

毕业之后第一次回南京的王昆儿曾经感叹道,这帮人的故事要是写成书肯定比理工大风流往事精彩多了。是啊,他刚说完我们就像以前一样相视而笑。

王昆儿兄弟走了。拿到两证那天已经是9月了,我和张弦蝈蝈兔子去老成都点了一桌菜,他们吃的热火朝天,我只喝了口汤,看着他们傻笑,然后打了桌球,差点饿倒在桌边,出来在草丛里洒了泡尿,到四门买了个饼吃,回去后给陈蕾发消息说我终于毕业了。那天晚上我把老碟都翻出来,点上烟,开了酒,坐在床上听歌,就象大三的每一个寻常夜晚。

 

7월 3일

南京往事

又到了南京湿热的季节,从03年开始,这个季节的主题就只有一个毕业。往年这个时候早就曲散人终了,起码也是个尾声,今年似乎还没开始。

 热,随时准备前往下一个聚会地点,夜里无休止地到处逛,喝不完的啤酒,耳机里激烈的摇滚乐扮演着校园路边味同嚼蜡的毕业歌同样的角色,没有时间去回忆,只有对时间流逝的愤恨,冲动的傻事这些就是我的毕业印象。回忆都是后来的事。

薛文广大哥

03年的夏天,薛文广毕业,我们在三福喝白酒,完全不记得菜的味道,在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他结了帐,然后接着去赶场子通宵喝酒。哦,我知道这个天生大哥型的男人,最好的旅游伙伴,要走了。那个当年坐在我的床边一起闷头抽烟的家伙,我们的认识从那时开始。02年的内蒙古之行,离开北京那天中午,说给我们送行买点东西,然后背着陈蕾在超市塑料袋里偷偷给我塞了50块钱,后来证明没有这50块我回不了家。当时的我是多么的窘迫和无助,我记得那个炎热混乱的夏天,这是大学七年最让我感动的事。你的慷慨大度常让我羞愧,你毕业后我再也没见到一个适合称为学长的人。

王维思

   我的关于大学生活的回忆经常停留在这么一个场景大二的一个下午,在梧桐买完碟,我们经过第一个红绿灯,走在斑马线上,你丫手里拿着几张the cure的原盘。如果只能用一幅画来描写我的大学生活最美好的部分,就是这张。乐趣的生活和平淡的心态是我记忆深处最宝贵的东西。对于时间的流逝,我是如此的愤怒和无奈,所以你走的那天我哭的一塌糊涂。毫无疑问你是大学期间对我影响最大和最了解我的人,我现在的生活里缺乏这么一个能相视一笑就完全了解对方心思的人,当然这他妈本来就太奢侈了。

郭雪晴

   我们的初识居然是在环保协会,所以其实你大一刚来我就见过你了。我大二那年生日得到两张电话卡,一张现在还保留着,一张是第二次见面被你要走了,当时我们压根儿不熟,所以对你的印象特别深刻。后来是王昆儿和摇滚乐让我们成了朋友。考研的时候,你带来的可乐和苹果,让我惊奇的发现还有人在关心我。你走的时候我情愿去跳紫霞湖也没去送,看着朋友一个个离开是件无奈的事,何况我也不想看你痛苦的样子。以前的你看起来确实有点凶,实际上你是个善良和让人放心的姑娘。

张弦

    你还记得王昆儿走的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吃饭,在渝州的青椒土豆丝里放烟头的事吗,从那时起我们就好上了,哈哈。当然了,我们其实也早就认识了。谁会想到,当年那个跟在华其中后面进我宿舍,理个平头,话并不多,才大一的家伙后来会和我一起发生那么多事呢?恩,记得在极地77,你在陈蕾面前变完魔术,然后把我拉到那丫头旁边的情景。对,还有那天夜里下雨,我突然把你拉出来,跑到三号门喝酒。我们总是站在一起的,你也是最让我感到贴心的一个。我说过,年轻的时候遇上你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即使若干年后,我想我也能轻易地回想起你特有的柔软的声音。

5월 19일

这地方破,可是我喜欢!

     正对一舍楼下的小教室是一栋有着红瓦红框和白色墙面的破房子,四周被大树和青草地环绕,桌椅坐上去都有响声.在我印象里最深刻的是黑板正上方的"静"和冬天射到桌面的阳光,当然还有窗外走不完的漂亮姑娘们.
     从00年开始,这里被我们所占据,大四毕业不久这里的大门就锁上了.每年到了期末考试补考或者重修考试的季节,我便被迫待在这里,干着学习这么一件正经事.唯一一次心甘情愿过来,她的房顶已经被拆了一半,一群民工坐在路边,警告我靠近危险.哼!这地方破,可是我喜欢.
     门外的墙上有粉笔题的诗和签名,还有个黑手印,以及"某某某我爱你",都是我同学年轻冲动时候留下的痕迹.我低下头,恩,地上的烟头里年代久远的那几个应该是我和冯昊留下的.
     大一,我和冯昊在里面复习无机化学,学习抽烟,长时间驻足于教室外,盼着快到午饭晚饭时间.
     大二,王昆儿比我还坐不住,在里面把耳机声音调到最大趴着睡觉,惹得四周一群人皱眉头,然后等我喊他走.于是很快发展到,我们进教室前,互相提议:"走,新街口!"再相视大笑,把包放下,开始整晚留恋于打口店的日子.
     大三,我只有在重修考试前一两天才来心不在焉地看几页书,我就搞不懂了,美人儿这家伙怎么就能一直坐在那里学习呢?我迷恋在对面的宿舍里听歌弹琴抽烟喝酒的日子,哪怕把我拉过来一分钟我也坐如针毡.于是我把一大包的碟带来,不停地换着听,周围的人为之侧目.
     大四,我受不了那么多的不及格科目和颓废的生活了,终于成天自习.熟悉我的人发现,我不在宿舍,就在小教室,要不就在去小教室的路上,当然下楼只要1分钟.无聊寂寞的王昆儿很快认识了一大帮朋友,王经常以吃西瓜喝酒或者看别人买的碟等各种理由引诱我到超市或者路边小坐片刻。考完研,我们就熟了,当然,无休止的聚会开始啦。
     毕业三年,我几乎没再去小教室,5月2日路过,发现已经在拆了,于是赶紧拿上相机,抓拍了几张。教室里的桌椅都没了,地上堆满破烂,墙上的诗和手印还清晰可见,周围的大树和草地长势正好,黑板上被写满了东西,正中醒目标明:“拆勿自习”,右面一个大大的“fuck!",马的,真TMD摇滚!
4월 11일

常州郊区的二日游

     美人儿的住地靠近江边,我和老张打车花了60块,在小区门口坐了半天,美人儿才赶过来.这比跟以前没有一点变化,可能是我太熟悉的缘故.
     还是太熟悉了,所以我连一点感慨都没有,只觉得仿佛天天见面似的.
     我当然记得我们当年好的一比,从一起搞环保协会,内蒙古不愉快的旅行还好有他同行,一起学吉他,一起听摇滚,一起愤世嫉俗,一起和张弦吃饭.每当我看到他熟悉的叹口气,不说话,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就像王昆儿相视一笑那样,啥都不用说都懂了.
     完整见证过我这七年来傻比一样生活的人,就只有美人儿了.他总是比我还喜欢默不做声,然而却是我不多的随时可以依靠的人,随时支持我的任何决定,我们同样幼稚和几乎啥都不会,光这一点就让我喜欢他.
     不过我相信我身边的朋友们都是无比聪明的人,这是无数次被验证了的,他们都是有着自己独特想法的人,并且都会混的不错,这就够了.
     我不想发什么感慨了,走的时候美人儿伤感的甚至想亲我们,虽然他从来不会主动和我通电话发消息,闷骚得和我以前一样.我想起<天龙八部>里的一句台词:"你很像我!你很像我!"
     老张兄弟比我先走,他坐上了去南通的汽车.我在等车的时候他给我发消息:"坐我旁边的女的穿的真他奶奶的骚,乳房都看的见,受不了了..."哈哈,哈哈,我嘱咐他聊完把消息删了免得被老婆误会,这比说早删了,叫我放心.
     我要是一妞,早就在我和美人儿之间无从选择了.我想起仿佛很久以前某人的话:"我的心扭成麻花了."
3월 23일

         Tired of lying in the sunshine,staying home to watch the rain.        
          u r young and life is long and there is time to kill today.
         And then one day u find 10 years have got behind u
         no one told u when to run,u miss the starting gun.
         我现在的一大习惯就是喜欢把歌词往现实生活上靠,结果发现随便哪首歌词都跟当时的状态有那么点关系.要让我去搞文字狱我看行.
         而把话说得隐晦自然就成了我的一大特长,声东击西,对,看来我不再直爽了,憋一肚子话,冒出个不相干的.您瞧,我多有本事.
         然而我还是很善良的,那是,至少现在是,三号路真短啊.
         我曾经跟某人说过,不想活过28岁,可见当时多么冲动,急啊.不活那么长我能干啥?眼看以前那些冲动的吊人一个个安稳下来(除了张弦刘宇),我就又急了.慌鸡毛?某人的口头禅.对对,有道理.不能适得其反,生活是第一位的.急是我的一大缺点,生活的哲学在于享受过程,不必计较结果.生活就是一场玩笑,像我这样的迟早会明白的,因为我总是无可救药的认真,我真是幽默和搞笑.
        看着以上这些毫无逻辑和文采可言的东西我就乐了,唯一的亮点就是开头的英文,哈哈,慌鸡毛.再来一段:
        how can I try to explain,when I do he turns away again.
        It's always been the same,same old story.
1월 20일

老杆子要来了,冷静!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几个星期以前,蝈蝈突然发消息来,说,Pink Floyd2月份要来上海了.确切的说是2月12号Roger Waters要来开演唱会,接着大年初三,Eric Clapton.老杆子要来了,可惜时机不好,我要冷静,想去看得靠智慧,不然又要闹离家出走了.
     也许错过了这班车,他们就再也不会来了.五六年以前,就是我和王昆儿到处晃悠,搞环保协会忙的不亦乐乎,成绩烂的一塌糊涂的时候,Pink Floyd的碟开始在我的CD机里成天转悠.那真是个美妙的年代,我们挥霍着大把的时间,会一天跑两三趟打口店,认真研读<通俗歌曲>,<非音乐>,<口袋音乐>里的每一篇文章,满南京城的找刚开业的红色气球酒吧.王昆儿不厌其烦地往我宿舍跑,没事儿就拉我听歌,然后要我评论,往往在前奏还没完的时候就问我这歌咋样,牛比不牛比.在这样的熏陶之下,我对摇滚乐的热情持续高涨,Pink Floyd是我喜欢的第一支乐队,那时候几乎是见到Pink Floyd的碟必买,耳朵听到痛更是家常便饭.王昆儿逢人就宣传我在听Pink Floyd,包括在网吧认识蝈蝈的那次.<the wall>,<dark side of the moon>,<wish you were here>...这些就是那个时期的背静音乐,生活就像一部电影.
     王昆儿说他最喜欢的平克弗络依德的专集是月缺,我还记得每次听<time>的时候,都要先摘下耳机,等开始那段响的出奇的闹钟声过去之后再戴上,不知道多少次了:坐在床上的时候,考试复习的时候,吃早饭的时候,过马路的时候...Roger Waters要来了,带来的正是<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
     我们看不到披头士,看不到孽磐,暂时看不到鲍伯迪伦,不过终于能看到平克弗络依德了,何况他的现场是那么的棒.
     也就12号左右我要参加监测站的考试和面试,这段时间得拼命看书了,为了看Pink Floyd我得十二分的冷静,做好充足的准备.
     不过还是有点忧虑,在那个时候跑到上海,搞不好要和我爸彻底闹翻了,他为我工作的事已经急的头大了.上帝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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